車輛註銷號牌知多少?

車輛行駛道路應懸掛有效的車牌,如號牌已遭註銷,仍違規使用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緩,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為加強已註銷號牌之收繳率、維護用路安全並顧及社會責任,已特別啟動了跨機關合作,聯手各地方交通局的停管單位與警察單位建立即時通報收繳機制,對於已註銷號牌卻仍停放於路邊停車格之車輛加強稽查,同時也擴大監警聯合路邊攔查模式,因此被註銷之號牌應儘速繳回監理機關結清稅費違規,再經檢驗合格後重新申領新牌才能上路。

該所特別再次呼籲,切勿駕駛遭註銷號牌之車輛,以保障自身及所有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