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酒後性侵辯有酒精障礙症 法官查海量紀錄打臉重判7年2月

曾姓男子服役時於休假期間赴友人家中飲酒,沒想到竟性侵一同喝酒的女子,一審被判刑6年提起上訴辯稱有「酒精使用障礙症」,對酒後行為難以控制,但花蓮高分院法官查出他最高紀錄一次可喝2至3箱玻璃瓶啤酒、且1周可喝4至5天,認定並不會受到酒精影響,反加重改判7年2月徒刑。

法官查出曾男最高紀錄一次可喝2至3箱玻璃瓶啤酒、且1周可喝4至5天,認定並不會受到酒精影響,反加重改判7年2月徒刑。(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法官查出曾男最高紀錄一次可喝2至3箱玻璃瓶啤酒、且1周可喝4至5天,認定並不會受到酒精影響,反加重改判7年2月徒刑。(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據《中時》報導,判決指曾男前年11月初趁屋主外出送客時,潛入女子睡覺的房間性侵得逞,屋主返回家中聽見女子喊叫聲查看憤而報警,曾男一審被判刑6年。

曾男上訴二審辯稱有「酒精使用障礙症」,對酒後行為難以控制,但法官查出他最高紀錄一次可喝2至3箱玻璃瓶啤酒、且1周可喝4至5天,認定並不會受到酒精影響,反加重改判7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Yahoo新聞提醒您: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