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法紀巡迴宣教 強化幹部防處職能

記者李德威/臺中報導

國防部總督察長室昨日於成功嶺營區,舉行「國軍110年度軍法紀專案巡迴宣教」中部場次,強化基層幹部防範處理重大違法、違紀及損傷事件職能,共維單位純淨與部隊安全。

為維護國軍軍風紀安全,貫徹軍風紀律改革決心,國防部總督察長室辦理「國軍110年度軍法紀專案巡迴宣教」,規劃於各作戰區依序實施,共計35場次;召集連級以上主官、政戰主管、士官督導長及旅級監察官參加,擴大宣教能量。

中部場次於成功嶺營區中正堂舉行,由國防部總督察長劉得金中將主持。首先由軍風紀績優單位代表,分享成功領導、管理及執行之經驗法則;隨後由總督察長室、政治作戰局、法律事務司、人事參謀次長室,以及後勤參謀次長室等單位,實施重要政策宣導。最後由陸軍10軍團指揮官李中將,頒獎表揚績優單位,肯定維護軍風紀之成效。

3要件維護軍風紀

「面對軍風紀事件,我們有3件事情要做,那就是要讓官兵『不想犯』、『不敢犯』及『不能犯』。」劉總督察長致詞時表示,針對「不想犯」,就是要落實各項軍法紀教育,使官兵了解各項營規要求而「不想犯」;「不敢犯」是法令要嚴明,執行要快,務必貫徹「零容忍」、「嚴淘汰」及「重懲速汰」,使官兵「不敢犯」;「不能犯」,則要透過幹部落實制度執行、分層負責、督管及各項工作節點管制,使官兵沒有機會犯錯。

劉總督察長指出,幹部應先和新進人員建立情感,藉著「生活、工作、學習、戰鬥」在一起,以身教代替言教,發揮人格上的影響,進而認同團體規範而生成榮譽心;官兵有了榮譽心,自然不會違法犯紀,繼而達致「零違法、零違紀、零傷亡」目標。

軍法紀宣教,召集連級以上主官、政戰主管、士官督導長及旅級監察官參加,擴大宣教能量。(記者李德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