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轟聲擾人 雙北揪165輛噪音車

汽機車改裝排氣管「轟轟轟」發出噪音擾人,雙北市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今年1月1日起執法,偵測到高噪汽機車後,會自動辨識拍照記錄,可開罰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北市截至3月27日,已抓到95輛噪音車,共開罰19萬4400元;新北裁罰70件共開罰12萬6000元。

台北仰德大道最多

根據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行駛中車輛分貝數於道路速限小(等)於50公里的管制標準為86分貝;道路速限50至70公里的管制標準為90分貝。

環保局指出,北市現有4套「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目前均架設在市區道路限速50公里以下的道路,分別在內湖區瑞光路、中山區復興北路、文山區羅斯福路5段、士林區仰德大道1段。

今年1月1日至3月27日止,北市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拍到逾86分貝的案件數,以士林區仰德大道一段916件最多,內湖區瑞光路185件次之、文山區羅斯福路184件、中山區復興北路則為159件。

新北以蘆洲居冠

環保局表示,4處地點共拍攝到1444件超標案件,經人工雙重判讀並邀請環保署相關人員共同審視,從嚴審理後,確認違規車輛共95輛,共計開罰19萬4400元罰鍰,目前設置地點已普遍有下降1到5分貝的情形,已發揮嚇阻作用。

新北市環保局發言人孫忠偉表示,新北已在板橋、蘆洲、林口、新店、汐止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執行至今共拍攝超標案件2630件,審核符合開單條件有70件,每件裁罰1800元,共裁罰12萬6000元,以蘆洲開罰件數最多為43件。未來規畫在中和、樹林、三重、新莊、淡水架設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

雙北環保局強調,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過程除對設備採取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環保署比測認證以及硬體設備每3天校正1次等「三重認證」,對違規案件判定還有扣除背景環境干擾和釐清其他音源干擾的「雙重把關」機制,車輛只要不違法改裝,不刻意高速催轉操駕,就不會被拍照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