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保育長鬃山羊肉賄選 候選人10萬交保

台中地檢署查獲首例以保育類長鬃山羊肉賄選案,台中市和平區管姓區民代表候選人涉嫌委託獵捕保育類長鬃山羊,以部落分享為由,宰殺後將羊肉分送選民賄選,檢方23日訊後,依違反《選罷法》與《野生動物保育法》等,諭令管10萬元交保、3名受賄選民各1萬元交保。

台中地檢指揮保四總隊、台中市刑大、第二分局及太平分局,22日一早兵分8路搜索,查獲管姓區民代表候選人涉嫌以長鬃山羊肉向選民賄選,帶回管女、樁腳及選民等9人調查,並查扣手機及部分山羊肉。

檢警追查,管女涉嫌在今年9月下旬委託專業獵人獵捕1頭台灣特有種長鬃山羊,並在住處兼競選總部服務處宰殺後,以部落獵捕成果分享為由,將山羊肉、甜柿禮盒及數百元現金等分送選民,請求投票支持。

檢方複訊後,認定管女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捕保育類動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等,罪嫌重大,諭知以10萬元交保候傳,另3名受賄選民各1萬元交保。

彰化地檢署也查獲彰化縣施姓議員候選人和施姓樁腳,涉嫌假借贊助村長、代表候選人競選宣品之名,行綁樁之實,交付自製的文宣筆、口罩等,等同以每人7500元至5萬5000元不等費用行賄,已聲請羈押禁見,其餘涉案6名村長、代表,分別以20萬元到1萬元不等金額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