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15年! 通緝犯因「沒繫安全帶」被逮

一名男子開車沒有繫上安全帶,員警發現上前盤問,沒想到對方先是謊報名字,被識破後也不願吐實,直到警方檢查證件,他才不得不承認,自己正被通緝當中;原來這名通緝犯曾加入信貸詐欺集團,2003年犯下殺人棄屍案件,被判刑7年7個月,之後南下躲藏,沒想到15年後還是被逮個正著。

通緝犯謊報身分欲開脫 太緊張反露餡遭識破

事發在8號下午,黃姓通緝犯載著弟弟上路,巡邏員警發現小貨車沒關窗,車內兩人又沒繫安全帶,上前提醒盤查身分,沒想到對方竟然謊報弟弟名字,企圖蒙混過關,不過因為臉部特徵差太多,被警方駁回,並要求檢查弟弟證件,他才不得不承認,自己就是逃亡15年的傷害致死通緝犯。

楠梓分局翠屏所長莫友信說,「他96年遭板橋地院,發布傷害致死,殺人未遂兩案通緝,全案經訊後,依法檢送板橋地檢署歸案」。

原來這名通緝犯2000年時加入信貸詐欺集團,以免費食宿及酬勞,利誘街友拿出身分證辦信用卡或貸款,他更在2003年時,將一名不願配合的街友打死棄屍,之後被依傷害致死及棄屍,判7年7個月有期徒刑,但他不甘被捕,隱姓埋名南下躲藏15年。

如今距離追溯期剩下5年,本以為可以成功脫罪,卻沒想到沒繫安全帶反倒讓警方逮獲,只能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就算藏得再好,終究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高雄/田宇涵、王懿昱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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