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學生吃辣椒戴尿布 特教師判無罪

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2位林姓女教師被家長指控強迫輕度智能障礙魏姓女學生吃朝天椒等行為,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2位林姓女教師被家長指控強迫輕度智能障礙魏姓女學生吃朝天椒等行為,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2名林姓教師被家長指控強迫輕度智能障礙魏姓女學生吃朝天椒,要求頭戴尿布加以羞辱、要求寫功課不給午餐吃、強迫魏女站在跑步機做為處罰等7項作為涉強制罪,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女老師行為不足以證明兩人有強制罪犯行,一審判無罪,對判決結果,校方表示尊重。

嘉特校方表示,2位老師教學認真、用心,但當時經過調查,已分別做出懲處,並將其中1人解聘,不過2019年6月被解聘的老師對懲處和解聘不服,已對校方提起行政訴訟,目前訴訟還在進行中,尚無結果。

判決書指出,兩名林姓女老師2018年間均擔任嘉義特殊學校特教班國中部某班導師,魏女2018年2月由他校轉入該班就讀,被告2人卻以魏女說謊、不寫家課、拿別人東西藏匿等理由,分別對魏女做出逼吃朝天椒、戴尿布在頭上、早餐倒廚餘桶、中午寫功課不給午餐吃、將跑步機調快讓魏女跑步等行為,被嘉義地檢署以涉強制罪提起公訴。

判決書指出,檢察官所舉證據,均不足以證明被告2人確有強制犯意及犯行,應為無罪諭知,不過法官也說,被告無罪,只是不足以認定2人所為涉及刑事責任,與被告2人管教、處罰方式是否可議或適當,是兩件事,被告2人是否違反行政法規或涉及民事責任,應另謀求行政救濟或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判決書認為,2位女老師在嘉特學校老師評價,都是認真、嚴格的老師,顯然2人與魏女父親在教學溝通上嚴重不良,但仍不能因此抹煞被告對教育、管教魏女的付出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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