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食品竄改有效日期 檢方處分被告100萬換緩起訴

高雄市苓雅區一家百貨行進口日本零食,因為疫情影響,銷路不好,今年一月間被查獲將過期商品竄改有效日期。高雄地檢署偵結,要求被告支付國庫一百萬元,以換取緩起訴。

高雄地檢署指揮搜索時,查獲店內的日本進口寒天軟糖、雙色夾心和果子、麝香葡萄風味蛋糕捲、羊羹夾心蛋糕等,已經過期,劉姓夫婦製作新的保存期限標籤貼上,賣給糖尿病服務中心及其他商行,專案小組在百貨行倉庫裡搜出過期商品375種,總共回收銷毀過期商品1550公斤。另外,也查扣未經核准進口的藥品6種。

檢察官考量被告坦承犯行,尚無前科,且配合主管機關回收銷毀,故給予被告二人及其公司法人緩起訴處分,並諭知向國庫繳納共計100萬元。

(中廣記者林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