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公平交易法 公平會指名義美食品

違反公平交易法 公平會指名義美食品

【台灣醒報記者劉運台北報導】針對義美食品要求通路商訂定最低售價,以銷售義美豆米奶產品,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指控其違反公平交易法,限制了通路業者自行決定商品價格的自由。義美公司公關協理吳榮燦回應表示:「義美從來沒有調整價格,而是冬季與夏季商品價格,本來就不一樣。」 義美旗下的祥美食品公司以銷售義美製造的冷藏和冷凍食品為主要業務。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原本春節期間量販店以促銷價49元銷售義美2公升的豆米奶,但祥美公司在1月告知通路業者,如果義美豆米奶的售價低於55元,將會暫緩正常供貨。 因為豆米奶為民眾常購商品,通路超商業者為確保正常供貨,都已將價格訂在55元以上。公平會指出,祥美公司限制通路業者價格的行為,剝奪了業者自行決定價格的自由,通路業者將無法依競爭狀況、營運策略,自由訂定產品價格,因此祥美公司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處台幣100萬元罰鍰。 義美食品公共事務關係室吳榮燦協理回應表示:義美從來沒有調整過價格,只是因為消費者對豆奶飲料在冬季及夏季的需求本來就不同,所以會有價格上的差異,價格才會由49元調升至55元。 吳榮燦表示,此事顯示祥美公司與通路業者在溝通時有些缺失,義美往後也會加強管理,但他強調,義美從來沒有停止供貨給通路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