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建案廣告不實 遭罰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日電)公平會表示,遠雄房地產、遠雄建設及遠雄國際投資,銷售3建案時,宣稱「40.23公頃影視音產業園區落腳內湖五期」,廣告內容不實遭到處分。

公平會表示,遠雄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銷售「遠雄御東方」、「遠雄奧斯卡」、「遠雄三名園」等建案,宣稱「40.23公頃影視音產業園區落腳內湖五期」。

公平會調查,事實上內湖區第五期重劃區內所規劃的影視產業園區僅約1.45公頃,與廣告內容不符,考量一般消費者買賣房屋時,房屋周圍環境狀況,會為影響其交易決定,不實的廣告內容易致消費者產生錯誤認知與決定,並對其他同業形成不公平競爭。

公平會對遠雄房地產公司、遠雄建設公司各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及遠雄國際投資10萬元罰鍰。10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