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華盛營造告侵害名譽 宣明智:對號入座我沒辦法

文字撰稿:蔣永佑

主圖說明: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蔣永佑攝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兒子宣昶有經營的宣捷生技,五年前與華盛營造合作都更案,臨時抽腿遭法院判賠2.55億元,2020年底宣明智受訪時卻稱「被設局、被利用、被脅迫」,遭華盛控告侵害名譽。今天宣明智親赴台北地院開庭,表示不明白自己所言究竟如何毀損華盛名譽,對方「對號入座,我也沒有辦法。」

2016年宣捷與華盛合作新竹市東區一處都更開發案,欲結合醫療、生殖、育兒成立「宣捷生活園區」,不料就在正式與新竹縣政府簽約前,宣捷竟臨時抽腿,表示「奉宣(明智)董事長指示」終止合作,以致宣捷、華盛等公司失去最優申請人資格,華盛憤而求償,2019年8月判決宣捷需賠2.55億元,全案目前已上訴高等法院。

去年媒體報導,宣捷公司儀器為此案遭查封法拍,事後宣明智在同年12月26日出席向陽公益基金會活動時,向在場媒體表示,覺得宣捷就是「被設局、被利用、被脅迫」,因此遭華盛負責人蘇成達認為宣明智惡意抹黑、醜化華盛形象,另行向宣明智求償精神慰撫金1元,並在四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今天開庭時,法官向華盛委任律師確認,如何從民視的新聞報導中確認,宣明智當時就是在說華盛?華盛律師表示,從當時新聞畫面截圖和記者提問,便可得知宣明智就是在針對華盛,且宣昶有的宣捷只有跟華盛一家公司合作土地開發,沒有第二家。

但宣明智表示,自己與對方素昧平生,從來沒有見過面或說過話,加上個性急公好義,才會對工程界的一些弊端發言,如果華盛這樣就要對號入座,我也沒有辦法。法官為確認宣明智的真意,也詢問華盛律師是否需調閱當天其他家電視台新聞,比對宣完整發言,但是遭華盛律師拒絕。

庭訊結束後,宣明智在北院一樓簡單受訪表示,他最重要的用意,在於呼籲保護、獎勵揭弊,因為那是當下對付利誘脅迫或不肖業者最有效的方法,就像這次太魯閣號事故一般,如果有人早點出來揭弊,或許不幸就不會發生,今天回去後會在整理一些資料,明天會在向陽基金會跟大家做一個比較具體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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