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者接任台南七股區長遭批 市府:符法令規定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4日電)時力立委陳椒華今天批評台南市長黃偉哲「酒駕零容忍」,卻將有酒駕紀錄民政局專員李佳隆升任七股區長。市府回應,李佳隆事後降調非主管、降級改敘處分,異動符合法令規定。

台南市政府日前連動調整公所12名區長、4名主任秘書及4名民政局專門委員、科長、專員職務,李佳隆由民政局兵役徵集科專員升任七股區公所區長。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李佳隆安定區長任內,曾因酒駕而降調民政局專員,如今又接任七股區長,質疑「台南市難道沒有其他人才了嗎?」

陳椒華質疑黃偉哲曾在臉書(facebook)怒批酒駕行為,卻拔擢曾經酒駕的李佳隆回鍋接任區長,根本邏輯錯亂,也對不起其他兢兢業業、奉公守法,卻缺乏晉升機會的公務人員。

台南市政府表示,李佳隆事後降調民政局專員;109年12月17日懲戒法院依公務員懲戒法判決,降一級改敘懲戒處分,2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不過,市府考量李佳隆為台南市民服務20多年,曾任玉井、左鎮、安定區長。民政局符合法令規定,再次派任李佳隆為區長。李佳隆民國109年4月7日傍晚駕駛公務車酒駕,在永康區中山南路與機車擦撞肇事,經員警酒精測試濃度達0.16mg/l。(編輯:孫承武)112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