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不停讓行人 北市警明起大執法

記者古可絜/綜合報導

臺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昨公布最新「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執行成果,自110年12月24日起至31日止,共取締87件酒駕案件。1月3日至2月15日將繼續執行專案,針對酒後駕車及車輛不停讓行人等情事加強執法。

因應年節前各項活動頻繁與維護行人安全,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規劃1月3日起至2月15日止持續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針對酒後駕車、車輛不停讓行人加強執法,並將於1月3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針對行人10大多事故路口同步執行取締不停讓行人,以保障民眾行的安全。另要求各分局擇定轄區重要路口、無號誌行人穿越道加強執法。

交通警察大隊統計,北市108年至110年11月止,行人10大多事故路口,依序為「信義路建國南路口、西寧南路洛陽街口、延平北路中正路口、和平西路西園路口、民生東路林森北路口、民權東路吉林路口、承德路大南路口、重慶北路涼州街口、民生西路重慶北路口、忠孝西路重慶南路口」,肇事原因以車輛「搶越行人穿越道(不停讓行人)」為主。

交通警察大隊強調,警方將持續針對易發生酒駕路段、時段,不分平假日、白天或深夜,強化執法密度。另因年關將近,也將針對車輛未禮讓行人加強取締,年節期間維護交通安全決心不鬆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