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論】還稅於民只是夢想

政府「超」收稅款,是指超過預估的稅收額度,而非超越了稅法分際,非法多收稅。
政府「超」收稅款,是指超過預估的稅收額度,而非超越了稅法分際,非法多收稅。

財政部公布今年最新稅收統計,預估全年度稅收將超徵3,000億元,超徵額度創下史上新高。消息一出,雜音四起,小老百姓說,政府太差勁,竟然多收稅,應該把超收稅款,全給吐出來,來個「還稅於民」。天大,地大,老百姓最大,黎民百姓如此奔走呼號,政府衙門有苦說不出,只能支支吾吾打啞謎,既不敢把真話說明白,更不可能真的退還稅款。

納不納稅?納多少稅?完全根據稅法,與稅收預算壓根沒關係。然而,稅收實績超過預算,就形成了「超徵」。事情壞就壞在這「超」字,依照常理,既然超過了,就該退回去。其實,打個比方,就可以把事情說明白。

有個超級業務員,根據合約,老闆針對每一筆行銷業績,發放佣金。生活不容易,這業務員儘管有佣金收入,卻還是入不敷出,每年都要靠借債過日子。每一年年底,這業務員都根據經濟景氣與市場枯榮,預估次年佣金收入與借債額度。總之,佣金高則借債少,佣金低則借債高。但無論如何,卻是年年都有借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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