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哄抬垃圾清運費 中市府訂2大公約

台中市政府與民營清除業者共同簽署「代清運費用不會不合理漲價」及「不惡意棄單不停止收運」公約。(記者徐義雄攝)
台中市政府與民營清除業者共同簽署「代清運費用不會不合理漲價」及「不惡意棄單不停止收運」公約。(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垃圾產量大於焚化量,台中市政府防止廢棄物清除業者藉機不合理調漲垃圾清除費用,或惡意中止收運契約,二十三日邀集台中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公會理事長陳榮信、市府環保局工會理事長李春霖及后里焚化廠的民營清除業者共同簽署「代清運費用不會不合理漲價」及「不惡意棄單不停止收運」公約。

台中市政府與民營清除業者共同簽署「代清運費用不會不合理漲價」及「不惡意棄單不停止收運」公約。(記者徐義雄攝)
台中市政府與民營清除業者共同簽署「代清運費用不會不合理漲價」及「不惡意棄單不停止收運」公約。(記者徐義雄攝)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后里焚化廠委託操作服務案去年八月十五日重新招標,繼續委託專業公司代操作但已取消乙方自收量,台中市人口增加與鄰近縣市居民到台中市消費及工作,造成垃圾產量逐年攀升。去年台中市垃圾焚化量不足應付垃圾產生量達一七0噸∕日,焚化爐尚未汰舊換新完成前,會保障已申請進廠核定廢棄物產源權益,不會減少垃圾進廠量。為維持穩定運轉與空氣品質,環保局於去年更新后里焚化廠選擇性非觸媒還原(SNCR)空氣汙染防制設備,明顯降低空氣汙染物氮氧化物(NOx)排放量。

清除業者不應以垃圾進廠許可量不足等相關名義任意棄單或增加清除處理費用,應配合市府規劃,協助轄內廢棄物清運處理,相關行政配合度將列入未來核定「進廠核可量」的參考依據。

台中市政府與民營清除業者共同簽署「代清運費用不會不合理漲價」及「不惡意棄單不停止收運」公約。(記者徐義雄攝)
台中市政府與民營清除業者共同簽署「代清運費用不會不合理漲價」及「不惡意棄單不停止收運」公約。(記者徐義雄攝)

環保局指出,「清除機構的清除費用」是依其服務內容及市場機制反映的營運成本而定,若清除機構的清運費用涉及聯合調漲等情事,或聯合壟斷市場違反《公平交易法》,民眾可直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