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資產重分類灌水配息 金管會祭提撥特別公積條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4日電)6家壽險啟動金融資產重分類,金管會今天發函要求適用重分類的壽險公司淨值回升數仍要反映在特別盈餘公積,且金控母公司要全額提列,採權益法轉投資壽險的公發公司,則須依持股比例提列。

美國今年迅猛升息,導致股債雙殺,壽險業淨值面臨空前危機,為拯救淨值風暴,南山人壽、國泰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保誠人壽及中國人壽均啟動金融資產重分類,將放在OCI(公允價值入其他綜合損益)部位的債券移至AC(攤銷後成本),避免評價波動衝擊淨值。

金管會今天發函要求壽險公司在分派可分配盈餘時,要將重分類後的淨值回升數併計其他權益減項淨額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避免分派股利金額因適用資產重分類而增加。

同時,金管會要求金控母公司在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必須就子壽險因重分類的淨值回升數全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金控業者指出,雖然今年股債齊跌,銀行淨值同樣有受影響,不過銀行以放款為大宗,不像壽險業投資比例高,銀行因債券殖利率上揚所出現的評價損失相對較輕微。

金控業者直言,美國升息態勢未歇,債市若繼續跌價,壽險子公司明年恐較難上繳股息,母金控明年配息多寡,恐要看今年大賺升息財的銀行子公司,能否上繳多一點股息。

至於非金控旗下壽險,金管會發函要求採權益法轉投資壽險公司的公開發行公司,在分派可分配盈餘時,要就轉投資的壽險公司重分類後淨值回升數,按採權益法的持股比例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同樣防止重分類使配息增加。(編輯:潘羿菁)11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