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煙火爆竹肇禍 南消防局加強查察

南市消防局一大隊加強超商、香舖爆竹煙火查察,避免店家超量儲存或販售無合格標示非法煙火。(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消防局一大隊加強超商、香舖爆竹煙火查察,避免店家超量儲存或販售無合格標示非法煙火。(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消防局一大隊加強超商、香舖爆竹煙火查察,避免店家超量儲存或販售無合格標示非法煙火。(記者李嘉祥攝)

中秋連假開跑,因疫情悶在家的民眾迫不及待糾團享受過節氣氛,有人並燃放爆竹煙火應景,為避免民眾買到不合格的煙火爆竹,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特加強轄區販賣爆竹煙火的超商、便利商店、香鋪行查察及宣導,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檢查店家有無超量儲存販賣或販賣無合格標示的非法煙火,以確保民眾安全。

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石家源表示,目前仍在防疫期間,各縣市政府均訂出烤肉防疫指引,因戶外禁止烤肉,恐民眾轉在室內烤肉,燃燒木炭恐有一氧化碳中毒或引發火災風險,特提醒需注意通風,若使用攜帶式卡式爐烤肉,外裝瓦斯罐點火前應注意是否漏氣,避免引發氣爆,切勿自行私下填充休閒爐或瓦斯罐,危險又違法。

南市消防局長李明峰呼籲民眾購買爆竹煙火應選擇有合格標示的合法煙火,且依產品使用說明施放,未滿十二歲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父母、監護人應行陪同,違反者將處三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