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邁建議中央修法 重罰酒駕

高雄酒駕車禍一死三傷,不少國人認為現行法律不足以扼止酒駕害人。高雄市長陳其邁建議中央修法,加重酒駕刑責。

高雄市新聞局長董建成轉述陳其邁市長的指示,高雄市政府將建議中央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中央修法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並建議對酒駕駕駛人除罰鍰外,吊銷其駕駛執照,永久不得考領外,建議沒入車輛;對於酒駕肇事者之同桌共飲酒之人,明知其將酒駕而不予禁止駕駛,建議予以裁罰。並建議同車乘客需連帶負刑事責任。並建議,如果車主在知情之下還提供車輛給肇事駕駛,除處罰鍰、車輛牌照吊扣3個月外,並建議吊銷車主駕駛執照。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將酒後駕車列為交通大執法取締重點項目之一,經統計110年11月1日起迄今取締酒駕案與去年同期比較增加522件,110年酒駕肇事案件比去年共減少40件;另新興分局轄區酒駕肇事案件,110年度較去(109)年相比較,減少4件。

高雄市警局已選定在各酒店、餐廳、飲洒店、小吃店、卡拉OK店、KTV等易飲酒場所加強多點式酒測攔檢,呼籲市民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切勿心存僥倖!有宿醉問題也不要上路。若聚會飲酒後有載送需求,可先行預約計程車或酒後代駕服務,以避免發生事故危害他人及自身安全。(中廣記者林憲源)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