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祭法律反制美 台投資者也適用

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劍指大陸的《外國公司問責法》之際,大陸也祭出法律反制。大陸國家發改委及商務部19日發布《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下簡稱辦法),將對軍工、重大裝備製造、重大金融服務等外商投資進行安全審查,台灣投資者也適用,將於明年1月18日起實施。

《辦法》共23條,規定適用審查的外商投資類型、審查機構、範圍、程序、審查決定監督執行和違規處理等。其中第21條列明,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台灣投資者進行投資,影響國家安全的,參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根據《辦法》,下列範圍內的外商投資,外國投資者等應在投資前主動向工作機制辦公室申報:一、投資軍工、軍工配套等關係國防安全的領域,以及在軍事設施和軍工設施周邊地域投資;二、投資關係國家安全的重要農產品、重要能源和資源、重大裝備製造、重要基礎設施、重要運輸服務、重要文化產品與服務、重要資訊技術和互聯網產品與服務、重要金融服務、關鍵技術及其他重要領域,並取得所投資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工作機制辦公室經一般審查,認為申報外商投資不影響國安的,會作出通過安全審查決定;認為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安的,作出啟動特別審查的決定。

若在特別審查後,該外商投資影響國安,會作出禁止投資的決定;通過附加條件能夠消除對國安影響,且當事人書面承諾接受的,可作出附條件通過審查決定。此外,若投資者不依規定申報等,將作為不良信用記錄納入有關信用系統實施聯合懲戒。

大陸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機制辦公室負責人表示,《辦法》建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機制,辦公室設在發改委,由發改委、商務部牽頭,承擔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