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遊法禁化裝條款 檢討中

中國時報【張理國、周毓翔╱台北報導】 香港《禁蒙面法》經香港高等法院認定違憲,台灣《集會遊行法》限制「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是否解禁,再度引發關切。內政部昨表示,兩法情況不同,集遊法經立法院通過,禁蒙面法則由港府片面宣布,而目前集遊法第14條禁化裝條款已納入警政署修法檢討中。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我國《集遊法》也有類似香港《禁蒙面法》的規定,雖然台灣沒有人去申請釋憲,為了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內政部應該主動提案修法。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集遊法第14條內容是經過立法程序,不是像香港的禁蒙面法,是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直接宣布,日前內政部長徐國勇在立法院說,集遊法的修法可以討論,是因為集遊法第14條從1988年至今,都沒有修正過,警政署已提議要修法,第14條也會列入討論之列,但是否刪除禁化裝條款,先由警政署研議再討論。 針對香港理工大學外,港警與示威者持續對峙衝突表示,國民黨始終密切關注且關心香港事件的演變,不樂見衝突越演越烈,對於香港前景感到憂慮。國民黨呼籲香港各方秉持理性,企盼港府管治港警依照比例原則執行勤務,不應擅闖校園損害校園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