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嫌收賄 法院裁定200萬交保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嫌收賄遭雲林地檢署聲請羈押,今(10)日凌晨地院裁定沈宗隆以200萬元交保。沈宗隆走出法庭,與妻子李安倩相擁,面對媒體,沈宗隆感謝法官的寬容大度讓他能交保,他也表示,因偵查不公開,現在不便表達意見,並透露這3天睡不到4小時,返家後首先要做的事情是洗澡、吃藥、睡覺。

雲林縣議會爆出收賄醜聞,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等人涉嫌捲入達德集團行賄案,據檢方調查,達德集團在2020年間準備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由於遭到地方人士和部分議員反對,向縣府申請相關公文、建照都不如預期順利。

達德集團為了尋求議長和議員支持,疑似藉由集團潘姓執行長的老婆,與王又民議員的助理兩人是姐妹這層關係,以工程款夾帶賄款的方式,行賄2600多萬,議長及議員則利用職權施壓縣府官員、修改自治條例法,讓縣府通過修正案,使達德集團順利取得相關建造、使照。

雲林檢方掌握線索,8日兵分多路搜索縣議會、議長及議員住處等21個地點,扣得相關資料,並約談27人到案說明。訊後檢方認為沈宗隆、議員王又民、潘姓執行長等6人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今日清晨法院裁定,潘姓執行長收押,沈宗隆200萬、王又民50萬、鐘姓包商100萬、潘姓執行長的妻子6萬交保,王又民的助理無保請回。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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