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偵辦麥寮鄉鄉長候選人樁腳現金買票案件

雲檢偵辦麥寮鄉鄉長候選人樁腳現金買票案件。(記者劉春生攝)
雲檢偵辦麥寮鄉鄉長候選人樁腳現金買票案件。(記者劉春生攝)

▲雲檢偵辦麥寮鄉鄉長候選人樁腳現金買票案件。(記者劉春生攝)

雲林地檢署柯木聯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移民署雲林專勤隊,於十月三十一日約談麥寮鄉鄉某鄉長之樁腳吳○○及民眾共八人到案。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吳○○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以新臺幣三萬元具保候傳,其餘人等則請回。

經查此件麥寮鄉某鄉長候選人之樁腳吳○○以每票現金兩千元之對價,向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並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經檢警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於十月三十一日陸續約談樁腳、選民等八人到案說明及接受檢察官訊問,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吳○○涉嫌犯罪嫌疑重大,聲請法院羈押,法院羈押庭訊後予以三萬元具保。

雲林地檢署呼籲,買票賄選涉犯重罪,必將嚴加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歡迎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