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警聯合稽查 強勢取締噪音重機

自七月起雲林縣警察局針對轄內危險駕車強勢執法後,本縣危險駕車情事已漸趨緩,惟仍有少數重機車違法改裝衍生噪音事件發生,重機車噪音不但嚴重影響縣民安寧,亦對交通安全造成極大隱憂,為有效遏止改裝、噪音歪風及防制危險駕車,雲林縣警察局會同環境保護局,於八日夜間辦理「防制危險駕車暨取締違法改裝、噪音重機車」聯合稽查勤務,在雲林縣易改裝、噪音重機車出沒地段,主動攔查檢驗,展現雲警壓制改裝重機車、危駕噪音囂張行徑的決心。

縣警察局呼籲,重機違法改裝所引起環境噪音令人反感,不僅影響社會安寧秩序,更易造成危險,為維護縣民生活品質及用路人權益,請勿擅自改裝車輛製造噪音。

警察局局長朱宗泰表示,依噪音管制法規定,經測量後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者,可處車輛所有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並通知限期改善;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兩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