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配合化放療 癌症細胞治療非萬靈丹

癌症蟬聯39年國人十大死因榜首,每年奪走約5萬條性命。目前除了外科手術、化學治療、放射治療、標靶藥物外,衛福部於107年開放細胞治療,為癌症患者再添一項新武器。截至109年底,全台用於癌症的細胞治療共收案273人,在所有細胞治療案件占了將近9成。

細胞治療是什麼?就是將細胞從身體取出後,經過體外培養或加工程序,再重新送回患者體內,達到治療疾病的效果,使用的細胞類型包括免疫細胞、幹細胞或其他體細胞;其中用於癌症治療的免疫細胞,又可分為殺傷細胞(CIK)、樹突細胞(DC)和自然殺手細胞(NK)。

台北榮民總醫院腫瘤醫學部主任趙毅說明,目前用於癌症治療的大多為CIK細胞,它就像是一群訓練有素的士兵,在體外經過精密程序變得強壯之後,再送回體內作戰。根據現行規範,細胞治療可用於經標準治療無效之血液惡性腫瘤、經標準治療無效之第一至第三期實體癌,以及第四期實體癌。

細胞治療是治療癌症的新選擇,但絕非萬靈丹,趙毅強調,單獨使用細胞治療的抗癌效果並沒有想像地好,仍需配合化療、放療等改變腫瘤微環境;不只是幫助士兵練強壯而已,還要提供武器、教導它辨識敵人,才能真正有效地殺敵。

趙毅提醒,細胞治療前應先檢測細胞免疫功能,確認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是抑制細胞太多?還是攻擊細胞太少?他認為目前國內癌症細胞治療技術尚未成熟,細胞治療只是基本款,應該在此基礎下繼續研究,尋求個人化的癌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