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停車格3年 台銀前6輛廣告車遭強制拖吊

長期占據府前路一段、台灣銀行前的醒目廣告車,交通局執行公權力強制拖吊,不僅市容整齊也方便前往洽公民眾。(記者林雪娟攝)
長期占據府前路一段、台灣銀行前的醒目廣告車,交通局執行公權力強制拖吊,不僅市容整齊也方便前往洽公民眾。(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以前至中西區府前路一段的台灣銀行辦事,總是找不到停車格位,如今這個問題順利解決了!交通局十八日拂曉出擊,強制拖吊長期占據停車格位的六台加裝框架的廣告車,便利民眾停車辦事也恢復市容;至於停放在中華東路台企銀前一台車,交通局指已經發文通知,近期可望處理。

放置在府前路一段交通熱區的廣告車,之前曾放置在小東路、中華東路口,後移至台銀前,前後時間約三年,從最早期一台車,來回府前路及中華東路,後來慢慢增加車數,台銀前更多達六台車,還加裝框架,甚至豎桿,斗大的白底黑字,相當醒目,總引起民眾側目。

長期占據停車格位的廣告車,交通局拂曉出擊,鐵腕移置,淨空停車格。(交通局提供)
長期占據停車格位的廣告車,交通局拂曉出擊,鐵腕移置,淨空停車格。(交通局提供)

交通局指出,車主屢屢和市府「鬥法」,先前市府規定「遊動廣告」不夠周延,對方「抓」法規不盡周延處,且準時繳交停車費,即使每年得花費數十萬元,至今約上百萬元,也在所不惜,且要求車主至監理站驗車,對方即拆卸框架前往勘驗,且定時移動車輛規避取締,即使行駛或人力移車時,趕緊請警方取締,對方也尋求救濟,讓相關單位徒呼負負。

市府壯士斷腕,直接修改相關辦法,十三日完成公告,納管該類車輛為遊動廣告,禁停市區特定路段與時段,並優先針對停車熱區路段加強稽查,因車主逾限未改善,交通、警察局十八日上午聯手,拖吊六部停放在台銀前的違規車輛。公權力強力執行,民眾喊讚。

府前路一段的廣告車移置,不過在中華東路二段台企銀前尚有一台廣告車,交通局指正進行相關作業。(記者林雪娟攝)
府前路一段的廣告車移置,不過在中華東路二段台企銀前尚有一台廣告車,交通局指正進行相關作業。(記者林雪娟攝)

交通局說,六部車輛都依法函請車主限期改善並完成送達程序,強制移置後,車主後續欲領車,除需負擔移置保管費外,車輛離場時,若未拆除框架行駛道路,現場員警仍可依法取締,並再次強制移置保管。至於民眾反映,中華東路台企銀前方尚有一台車;交通局說,已函請對方處理,若限期未改善,比照辦理,希望合理分配有限停車資源及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