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遭!興隆會所精神康復者參與《社救法》修法 「我是公民、我想幫人」

頭一遭!興隆會所精神康復者參與《社救法》修法 「我是公民、我想幫人」
頭一遭!興隆會所精神康復者參與《社救法》修法 「我是公民、我想幫人」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我是公民,我去參與修法幫助貧困者有何不可」!民團為推動修改《社會救助法》許多嚴苛的資格認定和照顧措施,組成「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提出民間版修法草案,而團體成員之一的興隆會所,讓精神康復者參與討論、行動,還一起上前線到立法院開記者會並代表發言,為自己及貧窮者的權益發聲。

興隆會所不畏外界眼光,站出來與政府對話,就是不願看到弱勢者總是被動地被主宰,而這群精神康復者的背後,還有一群默默付出的社工,一起陪伴著並肩作戰。

位在台北市文山區的興隆會所,是專門提供精神康復者日間服務,發展社區支援網路,輔導會員(精神康復者)日常生活重建、促進參與社會的機構。會所的社工們,不會以病人身分看待會員,而是以夥伴關係、相互扶持的理念與會員互動,讓會員能重建生活,融入社會。

頭一遭  精神康復者參與社救法修法倡議

「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日前提出民間版修法草案,尋求國會支持,現場除了立委、各民團倡議者或幹部,最特別的就是興隆會所的精神康復者,他們幾乎都是第一次到立法院、第一次推動修法行動、第一次與立委互動、第一次參加記者會、被媒體刊出,這麼多的第一次體驗,讓他們情緒高昂。

這段時間,興隆會所的社工團隊、會所會員以「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成員之一,二度前進立法院,精神康復者能夠順利前進到倡議現場,其實是事前不斷地聚在一起,分析、討論、沙盤推演而成。聯盟其他成員看到興隆會所會員們的投入,都為之感動,「無論修法是否成功,弱勢者親自參與修法行動,與政府對話的過程,是最珍貴的。」

興隆會所主任張美琦說,能夠帶著會員一起參與《社會救助法》修法,是因為會所強調「夥伴關係、創造平等」,社工們所抱持的態度是「我跟你是一起的夥伴,我動員你、邀請你,但你有自己的選擇,沒有人可以影響你。」

張美琦還說,在行動之前,安排會員們先看過立委質詢的影片,讓會員知道,你選出來的立委都在做什麼,勾起興趣,讓他們了解有做事的立委,可以改變現況。

「我就是參與修法的公民」  不擔心精神康復者的身分被揭露

兩次的倡議行動之後發現到,第一次沒參加的會員,第二次就出現了,不敢入鏡的會員也願意坐到明顯的位置,出乎意料的是,會員期待的比社工還要多、還要大,「我們以為到立法院就是到議場,怎麼會是小辦公室」,還有人問,「怎麼沒有電視台來採訪,好像沒有太大的效果」,最可貴的是,他們不再在意精神康復者的身份,因為參與記者會後被揭露。

張美琦也肯定,會員們以精神康復者身分參與這次行動,對興隆會所而言,是很大的突破與改變,精神康復者明川就說,「反正就是我們要自己去參與政治,有何不可,我也是公民,為何精神康復者參與修法就要想很多,怕被貼標籤,我們就是以公民的身分參與修法。」

明川並未具有中低低收的福利身分,幾個月前因為躁症住院一個月,感受到會所夥伴像家人一樣的陪伴守護,精神狀況好的階段,他曾擔任政大的研究助理,對於法令的理解特別有興趣。他聽到社工分析社救法的規定,發現中低低收入戶去工作,就會斷崖式的失去補助,是在懲罰好不容易去工作的貧窮者,他認為應該透過這次修法行動來修正,用一套最公平完善的公式去計算,循序漸進地減少補助,直到當事人脫貧再取消。

興隆會所會員明川受訪說,「為何精神康復者參與修法就要想很多、怕被貼標籤?我們就是以公民的身分參與修法」。張欽攝
興隆會所會員明川受訪說,「為何精神康復者參與修法就要想很多、怕被貼標籤?我們就是以公民的身分參與修法」。張欽攝

「這次修法行動,我是第一次到立法院,因為社工提到修法理念,我覺得要去參與。」明川說,平常不容易早起,記者會當天他凌晨五點起個大早,透過邊參與、邊瞭解,希望建立完善的社會救助網。

明川愉悅地說,立法院記者會後,看到立委范雲結合跨黨派立委共同推動修法,覺得很棒。以前認為法令很遙遠,但這次感受到民間團體的力量從下而上,大家一起推動,希望對社會產生影響。「看到自己也上新聞後,就立刻私賴給朋友、師長,我以前不會想要參加類似活動,來到興隆會所後,受到影響,發現原來我們還可以為社會多做一些事。」

會所另一位會員康興,他雖領有身心障礙補助,也非中低或低收入戶,但他談到擔心爸媽老後,他將孤單一人,未來極有可能成為貧窮者,需要社會救助。參與二次的修法行動後,他對《社會救助法》虛擬所得的規定特別有感,認為沒收入卻要設算收入,不合理。

康興回憶到立法院的過程還顯得開心,還跟記者分享自己的政治傾向,他說以前只看電視上的立委打架,當天記者會上看到范雲,還有王琬諭、林為洲等立委,覺得新鮮。

會員康興認為現行《社會救助法》的虛擬所得規定「沒收入卻要設算收入」不合理,他也主動參加修法行動。張欽攝
會員康興認為現行《社會救助法》的虛擬所得規定「沒收入卻要設算收入」不合理,他也主動參加修法行動。張欽攝

思覺失調者凱富  代表發言研究法令  念社工專班希望脫貧  

另一位主角是,在興隆會所及其前身清心坊已經參與約10年的積極會員凱富,不僅參與推動《社會救助法》修法行動,還在記者會代表發言,對於一個精神康復者而言,要了解法條,熟悉內容並不容易,他是怎麼做到的。

凱富說,「我是低收入戶,修法內容與我切身相關,所以與會所社工討論後,就決定參與修法行動,行動前有先去了解《社會救助法》的內容,知道哪些條文要修改,社工也帶我到「窮學盟」(像貧窮者學習行動聯盟)參與討論,最後就被推派在記者會上說明。」

凱富自評當天的表現,似乎不太滿意,「發言之前,會所社工跟我討論,並寫了稿子,開會時也有照著念,但發言時,還是有點不太順,中間有點弱,不夠強烈,自認表現不夠好。」

凱富直言,「我是平宅保留戶轉到社會宅的低收入戶,之前擔心工作後有收入,萬一不符低收入戶資格就失去補助,就得搬出社會宅,還好在政大圖書館負責借還書工作,每個月1萬1千元,加上低收補助,還不到2萬元達基本薪資,暫時還不必擔心補助被取消。」不過,他也同理其他低收入戶的處境,很多人擔心有工作就會被斷補助,這是促使他參與修法的動機。

凱負擔心說,社會住宅有12年的居住年限,時間一到,他和媽媽弟弟就必須搬出去,未來何去何從,曾一度想投入直銷產業,後來與社工討論後決定就讀空大的社工專班,只要學分修滿並實習期滿,可以擔任社工,穩定收入負擔租金及生活費,不過,修法之路漫長,還是會堅持繼續走下去。

凱富參加修法行動還代表團隊發言,他就是要證明,身為貧窮者及思覺失調者,也可以站出來幫助弱勢。張欽攝
凱富參加修法行動還代表團隊發言,他就是要證明,身為貧窮者及思覺失調者,也可以站出來幫助弱勢。張欽攝

希望透過參與倡議行動  翻轉精神障礙者的社會汙名

參與修法行動又代表發言,凱富事後有很深的感觸,他無奈說,「要一個思覺失調者願意站出來發言很不容易,畢竟大家怎麼看我,我的症狀就是會感覺大家都知道我,被看透的感覺,不過,在會所的教育訓練下,已經沒在懼怕,反而希望藉參與倡議,去除思覺失調者的社會汙名。」他想告訴社會,思覺失調沒那麼可怕,社會一直認為我們是社會不定時炸彈,其實那都是想像。

除了參與記者會,持續跟政府、立委喊話,凱富目前還針對《社會救助法》15條蒐集各地方政府的資料與執行情形,他說,不好查,要看好多資料,若能整理出來,也是一項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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