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旭懋涉走私安毒 遭綠除黨籍

顏旭懋涉運毒案,民進黨雲林縣黨部開除黨籍。(記者陳正芬翻攝)
顏旭懋涉運毒案,民進黨雲林縣黨部開除黨籍。(記者陳正芬翻攝)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針對縣議員顏旭懋涉嫌漁船走私安非他命毒品遭屏東地檢署起訴一案,民進黨雲林縣黨部廿九日晚間十點召開縣執、評委會,決議立即開除顏旭懋黨籍,取消下屆(二十屆)縣議員黨內提名登記資格;縣黨部主委江宗保強調,民進黨對毒品零容忍,黨員涉毒絕不寬貸,一律採最嚴厲處分。

顏旭懋是雲林縣黨部黨員,黨部連夜召開縣執委會、評委會,與會委員認為其行為已嚴重損害黨名譽,無異議通過開除顏旭懋黨籍,該項決議符合紀律評議裁決條例之相關規定,將立即發送紀律裁決書。

江宗保說,縣黨部執、評委會決議開除顏旭懋黨籍,取消其黨內提名登記,貫徹黨中央對於毒品犯罪零容忍態度,而不管是黨員或是黨公職人員都是同樣標準,不會因人設事,一切符合黨章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