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百萬換緩刑 憲哥心如止水

館長陳之漢罵吳宗憲挨告公然侮辱,台北地院同意法官提的公益捐10萬元緩刑條件,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本報資料照片)
館長陳之漢罵吳宗憲挨告公然侮辱,台北地院同意法官提的公益捐10萬元緩刑條件,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本報資料照片)

網紅「館長」陳之漢直播飆罵綜藝天王吳宗憲「甲洨」、「屁都不如」,挨告公然侮辱,雙方雖沒和解成功,但台北地院承審法官廖晉賦認為,館長同意10萬元公益捐,更自行加碼到100萬元,3日判他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盼雙方日後能理性對話,共同為直播風潮注入正能量。

民事求償全數做公益」。被問到會不會再上訴?吳宗憲說「身在民主國家,就統統丟給法律就對了,一切相信,但公理自在人心。」

承諾道歉公益捐加碼

吳宗憲去年8月5日直播時稱網紅沒素質,館長不服氣,3天後直播反擊,不僅髒話連發,還嗆吳「你甲洨也沒有人要看」、「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洨」。案經吳提告,檢方起訴館長,吳另再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要求公開道歉。

審理中,陳男認罪,表示對判決結果沒意見,但不可能賠吳100萬元。法官苦勸和解不成,改提公益捐10萬元作緩刑條件,獲館長同意,並在臉書表示9月將加碼捐100萬給新北市政府做兒少公益。

法官認為,雙方雖迄今未能和解,是因吳不讓步,由於陳認罪,願直播向吳道歉,除同意緩刑條件,還自行加碼捐款金額,推認有悔悟之心,沒有科處刑罰的必要,判他拘役58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應支付公庫10萬元,2年內不得再罵吳宗憲。

法官並在判決書中感性表示,期盼陳、吳日後能在民事訴訟程序中秉持「修復式司法」精神,以「理性對話」代替「訴訟對決」,共同為台灣時下流行的網路直播風潮注入正向能量。

法官盼導正網路風潮

至於陳之漢上月28日在林口遭開3槍,右手臂與右大腿、右腳踝中彈,中彈後還開直播,並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陳昨已在員警護送下出院,返回住處休養。不過,陳在手術期間陸續有台北市長柯文哲等政治人物前往探病,立委高嘉瑜還在他病床前唱歌,都引發輿論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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