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生死辯後逃死 林國政案引爭議

林國政性侵殺害國中少女,2013年最高院經生死辯後,審酌其犯案動機及情狀,改判林男無期徒刑確定,讓他逃過一死。(本報資料照片)
林國政性侵殺害國中少女,2013年最高院經生死辯後,審酌其犯案動機及情狀,改判林男無期徒刑確定,讓他逃過一死。(本報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逆轉判免死的殺人案,湯景華並非首例。曾引發5萬名網友連署呼籲判死的葉姓國中女生遭性侵殺害案,一、二審都判凶手林國政死刑,2013年最高法院經生死辯後卻認為,林因智能偏弱、患有憂鬱症,首開先例自為改判無期徒刑確定,判決也引發爭議。

2011年3月13日,家住雲林的葉姓國二女學生騎單車向同學借書,途中林國政見對方單獨一人,趁機搭訕後,騙少女回家,將對方勒昏後性侵,少女因疼痛驚醒,林唯恐犯行曝光,竟勒死少女後棄屍。

一、二審都將林判死,上訴後,最高法院召開辯論庭,蒞庭檢察官痛斥林男犯後對被害人毫無同理心,只關心與自身利益有關事項,觀念偏差、飾詞狡辯,毫無悔悟之心,應駁回上訴、判決死刑確定。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林智能偏弱,與女性相處挫敗,致罹患慢性創傷症侯群併發憂鬱症,自制力不足,且道德倫理薄弱及混亂,才會犯下性侵殺人案。

合議庭審酌,林坦承犯行,一心求死,並表示願到死者墳前上香致歉,並非完全沒有悔意,若經長期監禁,矯正治療後,仍有教化向善的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定讞。這是最高法院生死辯制度後,未發回更審、自行改判免死的首件判決。

林逃過死刑後,當年的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最高法院的判決違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訴,但是因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非常上訴不利益不及於被告,總長請求改判死刑沒有理由,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