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涉貪女檢察官陳玉珍 二審判12年 (圖)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案發言人王屏夏(圖)16日指出,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被控收賄案,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她踐踏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不法的形象,危害司法公信,收賄期間長達79個月,犯罪所得新台幣2300萬元,判刑12年,還可上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