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無實體電子發票獎25日開出

【記者郭宜均台北報導】財政部25日表示,首期2000組的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中獎號碼,中獎號碼公告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財政部為提高民眾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誘因,今年7-8月期統一發票除了原本開出的千萬元特別獎、特獎、頭獎等號碼,這一期還增開2000組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中獎號碼,中獎號碼公告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invoice.etax.nat.gov.tw/)。 民眾消費時如使用財政部核准載具,如手機條碼、悠遊卡、icash卡及會員卡等,儲存電子發票,或以愛心碼捐贈給社福團體的電子發票號碼(含英文字軌2碼及8位數號碼),與開出的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中獎字軌號碼完全相同者,獎金為新台幣2000元。 財政部指出,為了使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的開獎作業公正、公開、透明,抽獎程式與抽獎資料庫的建置及抽獎作業等,都在中華民國資管學會及中華民國電腦稽核協會代表驗證確認及監督下進行。 今年7-8月期符合抽獎範疇的無實體電子發票共3527萬1408張,但在開獎前如消費者已印出紙本電子發票者,縱使該紙本電子發票號碼對中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字軌號碼,仍喪失領獎資格。 另外,無實體電子發票如同時對中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與統一發票其他獎別中獎號碼者,以領取較高獎金 1個獎別為限。 民眾使用手機條碼儲存電子發票,或已到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辦理歸戶者,平台會主動以電子郵件通知中獎人有關中獎訊息,不用對發票;使用悠遊卡及icash卡載具儲存電子發票者,可到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查詢。 使用會員卡載具儲存電子發票者,會員卡店家會主動通知中獎訊息或至該店家網站查詢。 財政部也說明,民眾若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至指定金融機構存款帳號者,電子發票的中獎獎金將自102年10月6日起自動匯入該指定帳戶;若沒設定自動匯款至指定金融機構存款帳號者,要到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或至會員卡店家列印中獎的紙本電子發票,並自102年10月6日至103年1月5日間,持該中獎紙本電子發票及身分證向郵局兌獎。2013/9/25 營業分租透天屋 賣時課奢侈稅 【記者郭宜均台北報導】財政部25日發布解釋,民眾出售持有2年以內的透天房地,原用來營業或出租的非自主樓層,要依規定課徵奢侈稅。但可依實際的樓層數(違建樓層計入),按比例課稅。 財政部指出,所有權人銷售持有2年以內的透天房地,若有部分面積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因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款排除課稅規定要件不符,應依規定課稅。 財政部表示,考量透天房地如大部分樓層符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是供自住使用,僅部分樓層供營業使用或出租,一般樓房各層的用途別原則上不受他層影響,所以銷售房屋時,准按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樓層的比例來計算課徵奢侈稅。 至於如何計算樓層比例,財政部說,是以透天樓房的「實際總樓層數」為準,來計算比例課稅。 財政部舉例說明,某甲擬出售持有2年以內的4層樓透天房地,但只有第1層到第3層樓房有建物所有權狀,第4層樓房為違法增建。其中第1層樓房部分面積供營業使用,出售時,則以1/4比例計算銷售價格,課徵奢侈稅。 再假設,某甲還將第4層違建樓房3間房間中的其中1間出租他人使用,則賣時,應以2/4比例計算銷售價格來課徵奢侈稅。201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