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數度忽視男童有槍警告 維州中槍教師告公校

日前被六歲男童開槍射傷的維州教師澤溫爾(Abigail Zwerner)25日透過律師表示,澤溫爾計畫控告紐波特紐斯市(Newport News)公校系統;該律師表示,案發當天,教職員曾三次警告學校高層主管,稱該男童有槍,會對其他學生構成威脅,但「高層主管不予理睬」。

25歲的澤溫爾是紐波特紐斯市Richneck小學的教師,1月6日在課堂上被六歲的男童開槍射中受重傷,子彈擊中她的手部和胸部上方,醫院發言人表示,澤溫爾在醫院接受近兩周的治療後,情況穩定,現已回家休養。

澤溫爾的代表律師托斯卡諾(Diane Toscano)25日表示,案發當天,學校職員三次警告高層主管,該六歲男孩有槍,且對其他學生造成威脅,但高層主管卻「被冷漠麻痹」,對此置之不理,既沒有報警,也沒有把該男孩帶出教室,或封鎖校園排查隱患。

托斯卡諾說,澤溫爾當天上午11時15分首先向學校高層主管匯報該男孩有槍,並稱男童威脅要打另一個孩子,但學校未採取任何行動,一小時後,另一名教師報告該校高層主管,表示她已搜索男孩書包,且懷疑在書包接受檢查前,男童已把將槍枝藏在口袋,「學校高層主管低估了教師們的檢舉,對校內有槍的情況不夠重視」。

當天下午1時許,另一名教師向學校高層主管表示,因持槍男孩威脅一名學生使其「嚇哭」,還警告該生「如將此事告訴其他人,就要打他」,但學校高層主管接到檢舉後仍無動於衷。

托斯卡諾表示,後來又一名教職員要求學校高層主管再次搜索男孩書包,卻遭高層主管以「快要放學」為由,未及時處理此事;大約一小時後,澤溫爾就在一群驚慌失措的孩子們面前被男童開槍打傷。

執法高層主管表示,男童使用的槍枝是其母親合法購買的武器,上周男孩家人通過律師發表聲明稱,該槍枝置於安全之處,他們的兒子有嚴重殘障,平時上課需要父母一方陪同,案發那周剛好是他們沒有陪同的第一周,對此案件男孩家人深感抱歉和遺憾。

男孩家人的代表律師艾倫森(James Ellenson)表示,據他理解,男孩所用的作案槍枝之前是放在他母親衣櫃中,一個高六呎的架子上,且扳機上鎖,需鑰匙才能打開。

紐波特紐斯市公校教育總監派克(George Parker III)此前表示,至少一名教師在案發前知道男孩有槍,但學校高層主管搜索其書包後並未發現武器;警方表示,在槍擊案發生前,沒有接到公校的任何報案或線索。

紐波特紐斯市公校教委會25日晚召開特別會議,針對辭退派克的事務投票,未來也將投票選出臨時代理的教育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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