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區監理籲貨物捆牢再開車

近日多起高速公路貨物(辦桌使用的大圓桌)散落及汽車機件(輪胎)飛出事件,造成後方或對向行車人員重大傷亡並影響用路人安全。如裝載貨物行駛道路有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時將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貨物牢固,安全上路」相關貨物綑綁牢固資訊可參考公路總局服務網站查詢。

高雄市區監理所陳崑山所長呼籲,車主必須注意加強車輛保養及維護,行前更應檢查車況,裝載貨物時,針對非密閉式車體,貨物應平均置於裝載範圍,並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避免裝載物品滲漏、飛散或墜落,尤其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快,裝載物品更易因震動而鬆脫,更需詳加檢視捆紮牢固,避免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