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會通過「囤房稅」 稅收用於青年租金補貼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10日電)高市府去年底將「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送議會審議,今天議會三讀通過,將對高雄市非自住房屋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稅收將作為青年租金補貼財源。

高雄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高雄市財政局發布新聞稿感謝議會與各界支持,讓修正案順利完成三讀,展現高雄落實居住正義及維護租稅公平的決心。

財政局指出,修正案通過後,將對高雄市非自住房屋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持有3戶(非自住)以下每戶2.4%,4戶(非自住)以上每戶3.6%,並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修法預估影響5.4萬人、7.1萬戶房屋,但93.4%民眾自住房屋不會受影響。

財政局表示,盼透過稅率調整,提高非自住房屋持有成本,遏止炒房投機行為,並促使多屋族釋出閒置房屋,以增加房屋供給量;並預估可增加約新台幣3億元稅收,將全部作為青年租金補貼財源。

財政局表示,配合內政部今年度擴大租金補貼政策放寬至最低生活費3倍,增額補貼未獲中央核定及提高家庭所得條件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3.5倍(約5萬元)以下有租屋需求者,以減輕初入社會單身青年、新婚、育兒家庭及弱勢戶等租屋負擔,預計受惠名額約1萬戶。

財政局長陳勇勝說,考量避免房東稅負轉嫁房客及合理課稅,修正法案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繼承取得的分別共有房屋及其他非屬囤房性質房屋等計9類,維持依稅率1.5%課徵房屋稅。(編輯:謝雅竹)11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