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制頻道變動審查宜鬆綁檢討(上)

文/葉志良

前陣子美國媒體大亨John Malone指出,由於有線電視剪線潮持續推進,消費者逐漸流向串流影視,但消費者不會想從一堆訂閱服務中東挑西撿,而是傾向直接找單一便利供應商的直面營銷(Direct to Consumer,DTC),而同時具備平台又擁有內容的平台,像Apple、Roku、Amazon等,有了良好的市場定位可打造出長期獲利的全球事業,也因其規模和市場力量可壓垮對手,甚至進跨入平行業務,傳統影視供應鏈已遭受嚴重破壞。

因此,傳統內容產製與內容聚合業者大多已開始尋求企業轉型,以迪士尼串流影視服務Disney+上市第一年來說,訂閱用戶成長到驚人的7,370萬人,而NBC Universal的Peacock近來註冊人數也達到2,200萬人次之多。

反觀,最近國內傳播產業最大的消息,竟然是因為中天新聞頻道因換照不成,上演著政府在頻道上架上有意代替消費者做出選擇的風波。

中天新聞頻道因換照不成,未來遺留下來的「第52台」頻道位置,由於該頻道處於「精華地段」,所有收視率高且熱門的新聞頻道薈萃於此,頓時成為其他既有頻道炙手可熱、競相追逐的換頻焦點。

然而,就在中天新聞台被否准換照的記者會上,NCC陳耀祥主委表態「希望給公廣集團一個機會」的一席話,卻打亂眾多業者超前佈局的一池春水。檯面上已有頻道代理商全球數位以寰宇新聞台替補,大豐則傾向以境外頻道CNN補上,希望能走過這段過渡期間。

頻道規劃與頻道上下架(排頻權)向來是系統業者與頻道業者間彼此歷經商業協商的結果,有的是系統業者會給付授權費給頻道業者,有的是頻道業者會給付上架費給系統業者,甚或對廣告收入也願意分潤給系統業者,不一而足,端看需求端是誰以及價碼,也因為這個過程是如此這般的複雜,孕育出頻道代理商這樣的中間業者。

然而,畢竟商業利益競逐,金錢權勢就是力量,真正複雜的並不是業者之間「難喬」,而是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有廣法)第29條給了NCC於系統頻道變更時應作為營運計畫變更須許可之事項,也就是NCC對於頻道變更有這把尚方寶劍。

根據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第3條第4項規定,系統業者因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NCC應綜合考量是否增進或維持整體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頻道內容之多樣性及其他公共利益,進行許可與否的審查。

對於頻道異動申請的困難與複雜,本人已於《「萬年頻道表」是有線電視產業的七傷拳》有了說明,不再贅述;本文要強調的是對於這類頻道異動,NCC仍然採取高密度審查的方式是否得宜,殊值檢討。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台灣數位匯流網》立場

圖片來源:取自pxfuel、freepik、TDC NEWS製作

更多台灣數位匯流網報導
「萬年頻道表」是有線電視產業的七傷拳(上)
高管制頻道異動審查宜鬆綁檢討(下)

【專欄評論文章.非經授權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