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定期及回數票加贈效期 開放旅客彈性退票

記者黃德潔/臺北報導

因應防疫第3級警戒,高鐵縮減端午節疏運期班次逾4成,並暫停自由座至15日,今(1)日再宣布對定期票或回數票補償措施,除加贈使用效期,也提供優惠的彈性退票。

高鐵說,暫停自由座服務期間,特別針對使用定期票或回數票旅客,提供相關配套措施,除依暫停自由座天數對應展延並加贈票卡使用效期外,若旅客後續已無使用需求者,也另提供彈性退票機制。

高鐵指出,原效期含5月15日至6月15日的定期票,將展延相對應天數至32天,另再加碼免費展延27天優惠效期,即共展延59天。

另高鐵提供定期票彈性退票,原效期含5月15日至6月15日者,可於效期內由記名持有人持實體車票至車站售票窗口辦理。退票金額以實收票價為基準,依定期票剩餘日數按比例退還餘額,臺灣高鐵另加贈3天剩餘日數,最高退票金額以購票時實際金額為限,同時將回收票卡、退還製卡費新臺幣100元,且免收手續費。

以臺北-桃園區間、原效期為5月1日至30日的30日定期票為例,票價為4555元,旅客若於6月5日辦理退票,車票啟用後經過日數為14日(全車對號座期間不計),即原效期剩餘16日,加計加贈日數3日及退還製卡費後,彈性退票可返還金額為:4555元除以30 日,再乘上19日(剩餘16日加計加贈日數3日),再加上退還的製卡費100元,可獲退還金額為2969元。

此外,回數票同樣享展延59天優惠效期,旅客於2月26日至5月14日購買回數,且於6月16日至9月9日將回數票次數在效期內使用完畢者,可於今年9月30日前,持符合優惠資格的回數票至各車站售票窗口辦理優惠兌換,現場兌換相同區間免費標準車廂對號座車票1張,另贈送不限區間的標準車廂對號座半價優惠券1張。

臺灣高鐵提醒旅客,辦理定期票或回數票退票時須同步退還票卡,下次購買時,則須重新拍照、製卡。建議若後續仍有使用定期票或回數票的旅客,可選擇展延效期,節省再次購票的申辦手續。

高鐵宣布對定期票或回數票補償措施。(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