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 胡景彬涉收賄400萬

司法敗類?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中)被檢舉收賄,特偵組介入調查,28日傳喚胡,調查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黃國峰攝)

中國時報【蕭博文、林偉信、陳界良╱綜合報導】 司法界再爆醜聞!台灣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胡景彬,遭人檢舉收賄賂近400萬元。特偵組經3年蒐證,昨發動16路搜索,約談胡景彬與涉當白手套的前司法官林姓律師等人到案,全案依貪汙罪擴大偵辦。承辦檢察官漏夜偵訊,訊後不排除聲請羈押。 台中高分院院長洪文章,昨上午9點10分接到檢察總長黃世銘的電話,告知特偵組將前往搜索一法官辦公室;10分鐘後,6、7名特偵組人員即抵達台中高分院,直接到胡景彬位於5樓的辦公室搜索,查扣一批卷宗資料。 酒色財氣 傳聞不斷 據指出,胡景彬涉嫌自99年起以每案100萬元不等代價,透過林姓律師收受當事人賄賂,胡收賄後即對當事人案件作出有利判決,至少2件案件疑遭胡上下其手,特偵組已調閱可疑案件卷宗研究,但胡、林否認收受賄款。 胡景彬多年前即為司法界「知名」人物,常被外界與酒色財氣畫上等號,曾因捲入地下錢莊案遭起訴、休職,88年復職,95年獲判無罪定讞;監察委員更查出胡有婚外情,甚至接受招待進出酒家,向來都是司法院頭痛人物。司法院表示,只要特偵組聲請羈押胡,將即刻予以停職。 蒐證3年 調查收網 涉貪的胡景彬台大法律研究所畢業,現年63歲,彰化縣田尾鄉人,司法官訓練所16期結業,歷任台中地方法院庭長、台中高分院與台南高分院法官,與召妓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楊炳禎為同期同學,也列「正己專案」名單。 檢察總長黃世銘99年間接獲民眾檢舉,指控胡景彬長期收受案件當事人賄賂,隨即將他核定為「正己專案」對象。昨日由起訴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的「司法官殺手」林豐文檢察官南下坐鎮指揮,凌晨拂曉出擊。 正己專案 已辦17人 特偵組昨日會同台中地檢署指揮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動員96人大搜索,地點包括胡景彬位於台中高分院的辦公室、林姓律師經營的律師事務所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16處地點,傳喚胡與林等多人到案釐清案情。 最高檢94年3月設「正己專案」起,已陸續起訴宋宗儀、廖椿堅、徐維嶽、葉清財、陳正道、王朝震、徐宏志、吳傑人、蔡光治、陳榮和、李春地、邱茂榮、房阿生、邱創舜、張炳龍、張權、陳玉珍等17名司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