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小師涉性騷 教育局:已申誡

高雄某國小教師遭控涉嫌性騷擾,他在課堂上向學生說出「女生只要把字寫在胸罩內部翻一下就能作弊」、「被公幹屁股洗乾淨」等言論,但經學校僅認定言論不當,但不構成性騷擾,對此,人本教育基金會向校方及高市府教育局提出質疑,教育局則表示,該師已遭懲處申誡,後續將依新事證重新調查該案。

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高雄某國小老師擔任高年級導師時,遭投訴性騷擾該班五年級學生,該名老師在課堂上對學生說出「女生很好作弊,只要把那個字寫在胸罩內部,然後要作弊的時候翻一下自己的胸罩」、「你那個屁股要洗乾淨一點,因為要被公幹」、「跟你媽媽借一件胸罩,再跟同學借衣服,這樣園遊會上就可以吸引客人」、「你褲子拉那麼高,顯得小雞雞很大」等誇張言詞。

該師講出的不當言詞均被錄音,人本教育基金會也於2021年12月向校方檢舉,經學校性平會調查後,認定該名老師的確言論不當,但因為沒有學生感到不舒服,所以不構成性騷擾案件,最終該師被懲處申誡1次,還需上8小時的性平課程。

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質疑,身為教師原本應該制止學生的錯誤行為或發言,但該名老師卻對學生說出那麼多不當言詞,實在相當誇張,但教育局及學校竟然以「沒有學生不舒服」為由判定不構成性騷擾,只認定該師要補救性平意識,她憂心這種教育模式對學生未來會有極大影響。

對此,高市府教育局表示,該案接獲檢舉後,學校已依法完成調查,該教師因確實有言詞不當之處,經學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給予懲處申誡,後續教育局將函請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2條規定並以人本教育基金會所提供的錄音檔等新事證重新調查,全案依法辦理。

教育局指出,目前已經責請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規定,除了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4小時,並持續宣導身體界限及自我保護觀念,營造友善安全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