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涉侵吞勞保費241萬 製茶工會理事長判刑

高雄市製茶業職業工會張姓理事長涉嫌侵吞會員勞保費241萬元,高雄地院認定張男侵害會員權益,案發後迄今分文未還,依業務侵占罪判他1年8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市製茶業職業工會張姓理事長涉嫌侵吞會員勞保費241萬元,高雄地院認定張男侵害會員權益,案發後迄今分文未還,依業務侵占罪判他1年8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市製茶業職業工會張姓理事長涉嫌侵吞會員勞保費,會員劉姓女子定期繳納保費241萬元全都遭張男私吞。勞保局發現該工會欠繳,調查後才揭發醜事。高雄地院認定張男侵害會員權益,案發後迄今分文未還,依業務侵占罪判他1年8月,可上訴。

張男身為高市製茶業職業工會理事長,理應收取會員勞保費後,隔日要存入銀行專用帳戶,並在次月底前繳給勞保局。但張男疑似從2020年1月起至4月,侵吞劉女繳的會員勞保費達241萬元。

勞保局因遲遲未收到該工會繳款,發現有異,調查後才發現,劉女2020年1至3月、平均每月都向工會繳納高達80萬元的勞保費,該年4月則繳納2340元,全數241萬餘元均遭張男侵吞。

張男2019年也因連續3個月侵吞會員勞保費217萬元,因終究未歸還侵吞款,二審遭判1年6月定讞。偵訊時張男再度坦承犯行,強調侵占款項全用於茶葉工會公用支出,還提出監事會議紀錄、大會手冊、經常費收支、租賃契約、房地異動謄本及所有權狀為證。但法官比對工會會員名單、繳費記錄、收據、銀行存摺、經常費支出季報表等證物,認定張男侵佔的財務與會務支出無關。

法官認為,張男未能忠實履行其業務,竟利用業務上保管會員繳納勞保費的機會,侵占入己,使會員權益受損,很不應該。考量張男事發後坦承犯行,但並未歸還劉女保費,依4次業務侵占罪判其1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