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查獲貨櫃匿藏未稅菸

財政局會同海關查獲轉口貨櫃匿藏未稅菸品,當場全數查扣。(記者何弘斌攝)
財政局會同海關查獲轉口貨櫃匿藏未稅菸品,當場全數查扣。(記者何弘斌攝)

財政局會同海關查獲轉口貨櫃匿藏未稅菸品,當場全數查扣。(記者何弘斌攝)

高市府財政局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於三日在高雄港第一○八號碼頭共同破獲一只自南韓釜山港起運經高雄港轉口至澳洲墨爾本港之廿呎貨櫃菸品走私案,原申報貨名為「口罩」,開櫃起出外盒無中文標示之「Manchester」牌未稅菸品共計十萬包,市值估計逾新臺幣一千萬元,違規菸品當場全數查扣。

財政局陳勇勝局長表示,依菸酒管理法規定,只要未經許可輸入之菸品即為私菸,輸入私菸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廿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之罰金,又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菸者,將處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時現值超過五十萬元者,處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最高以六百萬元為限。

財政局呼籲,不法之徒勿心存僥倖,更籲請全體市民共同打擊不法,以維護消費者健康並確保國家稅收;如民眾發現疑似不法菸酒,可撥打市府菸酒檢舉專線電話(○七)三三一四三二○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