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禁止「非同住者的室內非必要聚會」 立委批:規定模糊看不懂

​本土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全國疫情警戒降至二級,集會從「室內5人、室外10人」放寬至「室內50人、室外100人」,但高雄市府以「非同住者的室內非必要聚會」為限制主體。對此,民眾黨立委張其祿28日質疑,非以人數作為限制,這樣的政策相當模糊,是「病毒看不懂、人也看不懂的規定」。​

張其祿指,高雄市以「非同住者的室內非必要聚會」為限制主體,如打麻將、撲克牌、桌遊、泡茶、室內聚會等,都是禁止的行為。他問,在這樣的定義下,只要是「非同住者有遊憩」或是「單純室內有非同住者」等就算是室內群聚嗎?他認為,該政策引發部分市民抱怨,因為高市標準除了獨步全台外,甚至還有比過去三級警戒更加模糊及嚴格的疑慮。​

張其祿認為,高市府這次公布的防疫指引,有違於以往中央的定義,因為指揮中心過去明確以人數5人作為限制,且未規範室內行為。他也問,評估現行疫情趨緩,中央也將室內容留人數放寬到50人,但若以高市府現行規定,如果民眾「邀請2至3位朋友來家裡看奧運幫中華隊加油」和「邀請20至30位同事一起在公司開會」,在高雄市政府的「禁止室內聚會」模糊政策下,都有可能違反規定,使民眾無所適從。​

張其祿說,地方政府當然可基於《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自行訂定防疫措施;在疫情仍然嚴峻的前提下,他也認同適當的管制有其必要性,但管制仍然需要有「明確的對象及方式」,若政策模稜兩可,除了造成第一線人員執法不易,更可能產生民眾與公權力衝突,使防疫工作更加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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