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超商隨機性侵落單女 惡狼遭訴

37歲李姓男子7月5日凌晨在超商內搭訕女子不成,竟當場性侵,3個小時後還回到現場行竊,遭員警逮捕,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37歲李姓男子7月5日凌晨在超商內搭訕女子不成,竟當場性侵,3個小時後還回到現場行竊,遭員警逮捕,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鳳山某超商驚傳隨機性侵,37歲李姓男子凌晨在超商內見1名女子落單,上前搭訕未果,竟當場強行推倒女子、拉扯內褲指侵得逞逃逸。3個小時後李男回到同超商行竊,遭員警識破,最後被優勢警力制伏逮捕。高雄地檢署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李男7月5日凌晨2時進入鳳山區某家超商,見1名女子獨自坐在超商內用餐,便上前搭訕。李男遭到拒絕後,竟想把女子拉出店外。女子不從,2人發生拉扯。

衝突之間,李男利用身材優勢,直接撲倒女子,值班女店員見狀馬上報警,李男竟趁店員報警時,直接扯開女子衣褲、以手指侵犯得逞。店員與其他客人大吼制止,李男才倉皇逃離現場。

當日凌晨5時,李男大膽返回同超商,先在店外鬼祟觀察有無異狀,還調整自己的口罩,接著入內偷竊1瓶麥香紅茶與1包口香糖,沒結帳就想跑。楊姓員警當時正在現場做筆錄,看出李男行跡詭異、正準備上前盤查時,竟遭李男出拳攻擊,楊男和李男扭打成一團,還好優勢警力即時趕到支援,眾人用辣椒水成功制伏李男,將他帶回警局調查。

李男到案後否認性侵,移送地檢署複訊時一度承認有磨蹭被害女子臀部、用手撫摸女子下體,但偵查中又改口否認。

李男胞兄應訊時表示,超商監視器畫面中的男子確實就是自己的弟弟,但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這樣做,這真的不像弟弟平常會做的事情。

檢方最後根據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人證詞,認定李男性侵女子屬實,偵結後依妨害性自主、妨害公務等罪起訴,移審法院後裁定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