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炸雞店漏油流至路口 業者涉公共危險罪將送辦

柏油路上滿滿油漬,範圍將近7公尺,警方趕緊拉出警戒區域,也通報環保局到場。

高市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長葉清泉指出,「油料順著坡度擴散到路面,初步擴散範圍約長7公尺、寬約2公尺左右。」

高雄環保局人員則說:「就是這種比較罕見,比較常見的是那個車禍油污。」

清潔隊員鋪木屑再清洗路面,花2小時才清理乾淨。現場位於高雄鳳山區維新路、光明路一帶,警方發現是緊鄰路口的炸雞店料理台漏油,雖然沒造成交通事故,但漏油讓道路往來危險,恐涉公共危險罪中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若有民眾受傷而提告,也可能涉犯過失傷害罪,將通知業者到案說明,環保局也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最高6000元。

高市環保局稽查科長王健州表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項規定,裁處1200元到6000元罰鍰,後續清除費用一併向污染行為人求償。」

店家回應,「收店,我有再三確認說,那個漏油閥是確認關閉的,已經是不滴油的那種。但是我今天看到新聞來的時候,漏油閥已經是呈現微開的狀態。」

業者回應,25日晚間7點半打烊後,重複確認過油槽已鎖緊,不解為何關店6個小時後才漏油,導致一桶半的油漏光,該面對的罰會坦然接受,也會向警方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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