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六四集會案上訴獲減刑2個月 預計今年3月服完所有刑期

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今獲法院減刑為8個月,預計今年3月服完所有刑期。(資料照)
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今獲法院減刑為8個月,預計今年3月服完所有刑期。(資料照)

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被指參與2020年六四集會,遭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去年認罪被法院判刑10個月。黃之鋒就刑期提出上訴,今(19)獲法院減刑為8個月,預計今年3月服完所有刑期。

《香港01》報導,黃之鋒與前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同被控參與2020年六四集會,並違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兩人皆認罪,黃之鋒被判囚10個月,梁凱晴被判4個月。上訴庭今聽取陳詞後,駁回梁凱晴上訴,批准黃之鋒減刑2個月。

黃之鋒目前為3案服刑,分別為2019年6月21日的包圍警總案,被判囚13.5個月,同年10月5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和違反《蒙面法》判囚4個月,2020年六四集會案被判10個月,總刑期為27.5個月。今減刑2個月,由原本27.5個月減至23.5個月,預計今年3月將服完所有刑期,但他仍涉及民主派初選案仍被還押中。

【點擊下方「查看原始文章」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週刊報導
出席六四集會遭控「煽惑參與」未批准集結 黎智英等3人罪名成立
何韻詩挺港民主派恐違《國安法》 港媒爆已被執法部門盯上
參加「六四」晚會被捕 黃之鋒、岑敖暉等人遭判刑

今日推薦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