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控組織非法集會罪名成立 判1年徒刑立即執行

被控參與2019年8月18號「流水式集會」的民主派人士,包括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人,今天(16號)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法官下午宣判,被告黎智英等,全部有罪,判處8個月到18個月不等的徒刑。

香港媒體報導,法官在上午審訊之下,下午宣佈,指被告7人,犯罪證據確鑿,判刑是唯一選擇。其中,被判最重的是香港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被判18個月,黎智英判刑1年,而大律師李柱銘則被判刑11個月,緩刑兩年。而黎智英也被要求「立即執行」,也就是立刻坐牢。

在這次審訊時,法庭外仍然有不少群眾,聲援遭起訴的民主派人士,並且高喊反送中運動的「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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