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惡的距離》完結篇後還能看什麼?「真實版王赦」:死刑辯護教會我的事
公視熱播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在周日邁入劇情最高潮,迎來大結局。以隨機殺人案作為開端,《與惡》帶領觀眾透過鏡頭,感受社會重大刑事案件周圍人物面臨的掙扎與轉變。劇中吳慷仁飾演的法扶律師王赦,為犯下殺人案的李曉明奔走辯護,不僅帶出死刑辯護的爭議,更帶領大家面對台灣過去鄭捷、小燈泡等隨機殺人事件的社會創傷。
究竟殺人犯該不該處死?社會該如何看待替死刑犯辯護的律師?去年底,曾為捷運殺人犯鄭捷、小燈泡命案凶手王景玉等人辯護的黃致豪律師就曾在TED演講,分享他為死刑犯辯護時學到的經驗。
2014年8月8日,黃致豪決定接下鄭捷案,但當他翻開上千頁的法院卷宗,第一個看到的不是死刑犯過去的人生,而是有兩個孩子的受害者時,他曾經感到後悔。黃致豪不禁想著,若自己是被害者,妻女會過著怎樣的生活?於是黃致豪跑去和當時年僅十歲的女兒討論。
當黃致豪女兒問爸爸為什麼要幫鄭捷辯護,黃致豪回答,因為他所受到的公民教育、法律教育的第一課,基本理念都是「人人在法律之前可以享有一樣的權利」。雖然為死刑犯辯護很難,可能遭到社會的不諒解,卻是職責所在。
黃致豪分享,為殺人犯辯護並非意指他們值得被原諒,或是贊同犯罪行為而不須被咎責。他也提到,像鄭捷這樣的案子,在台灣有99.99%的機率會被判死刑。但即便如此,黃致豪還是想知道台灣社會有沒有辦法以理性、公正的方式看待死刑案件,所以展開了一場對媒體和司法制度的實驗。
照理來說,法庭審判公正公開,法官會積極為了被告的利益,調查對他有力的證據,或至少依照法律要求,試圖暸解被告在怎麼樣的環境被撫養長大。但台灣絕大部分的死刑判決,黃致豪說,「被告作為一個人,相關的證據和脈絡,其實很少有機會在法庭裡被呈現出來。」檢辯雙方的不對等,律師沒有調查權,或者受訓不足,都讓律師處以極其弱勢的情況。
「現存的42名死囚,沒有一個人知道,在何時,會因什麼理由面對執刑。」黃致豪說這是死刑醜陋的一面,台灣作為一個民主法治社會,死刑執行程序卻無可預測。2016年5月10日,黃致豪突然收到不明簡訊,說鄭捷要被執行死刑了。儘管黃致豪不斷致電法務部,同時派助理前去法務部遞交申請再審的書狀,等到聯繫上時,鄭捷已經被送到刑場。當晚八點,鄭捷遭到槍決。
除了讓殺人犯擁有跟一般人同等的法律保障之外,黃致豪直言,他更想理解的是「為什麼」,為什麼當年那些在廣場奔跑的孩子,最終卻成了犯罪凶手。這也是《與惡》劇中不斷讓觀眾反思的議題,「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個二十年去養一個殺人犯!」而吳慷仁飾演法扶律師王赦,在得知劇中殺人犯遭到槍決後,也難過地說出「被判死刑沒有關係,但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他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做,他死了以後就再也沒有人知道了。」
整理報導:楊采芯
核稿編輯:趙敏雅、陳宥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