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聲請暫緩入監」 傅崐萁:擬提非常上訴再審平反

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於立委任內炒作合機股票遭判刑8月定讞,25日將入監,他今天因另案現身高等法院受訪表示,會儘快入監,不會聲請暫緩,定讞案件願提非常上訴及再審來平反。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中央社/資料照)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中央社/資料照)

傅崐萁說,法界對於這次的(定讞)判決提出不同看法,希望能提出再審及非常上訴,非常感謝他們的關心,現在不管是再審或非常上訴,如果能讓事情更清楚,讓社會大眾更了解的話,有助於未來的平反,他願意提出,但他不會聲請暫緩執行(入監),他會儘快去面對、執行,對於各界造成困擾,深深表達歉意,而司法事情,就交給法院處理。

傅崐萁被控於立委任內涉嫌炒作合機股票,遭判刑8月定讞,花蓮地檢署核發傳票,要求傅應於9月25日上午10時到執行科報到執行,預計發監戶籍所在地的花蓮監獄。

傅崐萁另案被控民國86年間炒作凱聚等股票,今天赴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出庭,庭內檢辯雙方就傅崐萁的帳戶是否多人使用、與營業員之間是否有共犯關係等爭辯交峰,但傅崐萁未表示任何意見。審判長梁耀鑌表示,全案準備程序終結,訂於11月14日開庭進行審理程序。

依歷審判決指出,傅崐萁於民國86年、87年間以投資股票為業,與時任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及已故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上市股票,黃宗宏另被控炒作台鳳股票;最高法院104年8月底宣判,認為檢方起訴傅崐萁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等4檔股票,更二審僅認定凱聚、昱成、長億成立犯罪,華隆部分漏未裁判,撤銷原判,發回高院更三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