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作偽證 遭判刑3月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遭週刊爆料是援交妹,但她否認並涉嫌作偽證,遭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結,判處劉喬安有期徒刑3月,全案可上訴。

(資料照片)
(資料照片)

這起案件源於,本名劉依函的劉喬安,民國103年底遭「壹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劉以證人身分到台北地檢署出庭時,曾簽名具結,證稱是去賣酒,而非週刊報導去援交。

檢方勘驗劉喬安被拍的影片,及她與記者間LINE對話紀錄,認定劉去飯店賣酒的說法不實,以涉犯偽證罪查辦。

台北地院在今年2月16日首度開庭時,劉喬安向法官坦承犯行,並供稱會這樣做,是要保護小孩,怕孩子會受到欺負或霸凌,希望法官給她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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