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與小孩,其實沒那麼多不同:當孩童與同伴動物在一起

對孩童來說,與人的肢體接觸有時會牽涉到社交壓力,但對寵物卻沒有這樣的問題。   圖片來源:pixabay(CC0)作者:何郁庭(動物當代思潮特約記者)
對孩童來說,與人的肢體接觸有時會牽涉到社交壓力,但對寵物卻沒有這樣的問題。 圖片來源:pixabay(CC0)作者:何郁庭(動物當代思潮特約記者)

你曾經養過動物嗎?你身邊曾經有親朋好友因寵物生病去世而嚴重影響日常生活嗎?隨著現代人生活方式與社會價值的改變,飼養寵物的人快速增加,據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調查,台灣有高達66.2%的網友曾有飼養寵物經驗。

關懷生命協會於2021年於台灣北部、中部、東部舉辦一系列教師研習活動,其中,中區場「同伴動物議題」,邀請2021年甫取得社工碩士學位,2015年起創立粉專「動物社會工作」的講師陳懷恩,為國中小教師進行動物保護教育的觀念推廣。

這場講座由國立臺南大學行政管理系、臺大永齡「關懷生命、愛護動物」專案、動物當代思潮合作舉辦,演講內容圍繞著伴侶動物與人類生活間的關係。藉由陳懷恩的分享與討論,在場的聽眾們能用新的角度去看待,生活周遭遇到人與動物有關的問題。

家庭暴力與動物保護,竟然有關聯?

根據中華民國《動物保護法》第一章第三條第五款,寵物的定義為「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並在第五條明確規範飼主必須對寵物妥善照顧。雖然在法律上,寵物屬於財產,但對許多人而言,牠們更常扮演著陪伴與支持的角色。

演講開頭,陳懷恩解釋自己創立的「動物社會工作」成立原因。在台灣的社工訓練體系中,比較少有跨領域的訓練或培育方式;然而人和人的連結,有時是可以與人和動物的連結相類比的,甚至於飼養動物與照顧孩子,也有可以共通的資源。許多社工面對個案的問題時,其實可以一起看,而不是第一時間就想說,社會局來處理人的部分,動保處來處理動物的部分,這有一些互相影響的地方。

儘管台灣的動物就法律上屬於「財產」,也沒有健保,但寵物叫「毛小孩」不是沒有原因的,許多時候,牠們甚至比家人還要更像家人,不但人與動物的情感交流跟人與人相似,就連家庭暴力與動物保,也有高度的相關性。

陳懷恩舉例,動保處曾經接到通報,一名飼主在家中飼養許多動物,但未善盡飼主責任,使環境髒亂。當動保處人員抵達現場時,才發現,除了接獲通報的動物之外,飼主家中同時也有未受到妥善照顧的小孩。這起例子,後續由動保處人員向其他局處諮詢請益,為該個案尋覓其他可協助的機會。

這只是其中一個案例,但從中揭露的是——家庭暴力與動物虐待,常常具有關聯性。但在台灣,兩者的權責單位卻是獨立運作,鮮少有效串接。甚至在人員訓練上,社工向來專注處理人的問題,缺乏對寵物的了解,以至於家訪時,因為不知該如何與個案的寵物互動而受傷;而獸醫遇到疑似動物虐待的案件時,也可能因為沒有受過人類精神疾病的訓練,而無法察覺飼主是否需要進一步協助。

牠們陪伴家庭成長,家庭陪伴牠們終老

家庭暴力與動物虐待,常常在同一個屋簷下發生;同樣地,對於成長中的孩童,甚至是家庭的照顧者而言,寵物都是獨一無二的家庭成員;牠們陪伴一個家的成長,是個不可或缺的「家人」。

進入這個子題時,陳懷恩詢問在場的聽眾老師,在學校是否遇過學生因為家裡動物出事,嚴重影響上課狀況的案例,而他之所以會選擇用這個視角切入,是為了讓在場聽眾將目光拉回家庭/社區當中。「在孩子成長的過程裡面,(伴侶)動物也是跟孩子一起成長的,所以會一起經歷家裡的成長歷程;因為小動物的生命通常比人短一點點,所以孩子也會經理生死離別,確實都會影響到孩子們的身心發展。」陳懷恩這麼說道。

有動物的家庭,必然會產生不同的變化。演講簡報中,列出了照顧壓力、過渡性客體、最好的朋友、身心健康、長大的過程、支持情緒性專法等項目。在孩童的成長過程,動物是唯一不會批判孩子的重要他人,不會洩漏所有秘密;且動物與人的肢體接觸經驗,對孩子來說,也是很棒的體驗——因為與人的肢體接觸,有時會牽涉到社交壓力,但對寵物卻沒有這樣的問題。

此外,養狗的飼主也能透過遛狗的過程,促進人與狗的身心健康。陳懷恩提起一件與人狗關係有關的文獻,其研究結果闡述,在一個社區蓋狗公園,可以提高飼主遛狗的意願,對人的健康有好處。這兩年來,COVID-19的肆虐,也間接讓人發現,非人的各種物體,如何影響了人類健康。

儘管寵物提供如此多情感上的支持,對照顧者而言,照顧壓力卻不可忽略。照顧者在家庭中的工作,不只是照顧孩童、寵物,有時還包含家中長輩的長照工作,強度高的照顧壓力,甚至有可能與家暴發生有因果關係。

面對動物失落

動物的生命通常比人短一點,所以大部分飼主都會面臨與寵物的生離死別。陳懷恩表示,由於不是所有人在面對動物失落時,都會擁有相同程度的悲傷,因此,動物生命消逝的傷痛,有時不能被他人理解,這不被承認的失落,就是一種被剝奪的悲傷;他人不理解的言語,對當事人來說是二度傷害。

「動物不只是存在很重要,牠的失去對我們來說也很重要,這件事應該要被好好對待。」陳懷恩說。當動物失落發生時,我們可以嘗試表達自己的情緒,例如向人傾訴、撰寫文章、發布照片等;此外,也有人會進行屬於自己的個人哀悼儀式,如骨灰飾品、刺青,或是完成某些共同的約定,保持自己與寵物間的某種連結。他也提醒,如果你不是當事人,而是陪伴者,也不要忘了照顧好自己的身心,有時,身旁的陪伴者,可能會出現替代性創傷(vicarious trauma)反應。

關於動物失落,陳懷恩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位女孩,她們家飼養一隻銀龍魚,從國小陪伴她到大學,當魚離世之後,她與家人為魚辦了告別式,並寫了詩歌,以及慎重地將寵物魚火化。不只是自己家中的寵物,有時社區內的狗,對人們來說也有特殊的連結與意義,當牠們告別人世後,也許會有一個新的文化,讓人們用以悼念這些曾經的重要夥伴。

不僅僅是被豢養的動物會被悼念,陳懷恩也提及「野生動物追思會」社群,表示該團體同樣認為對於失去自然(及自然生物),需要有哀悼儀式,並以靜態照片陳述野生動物所遭遇的各種困境。

來不及跟上的政府法規與專案

從情理面可發現,人與動物,尤其是伴侶動物之間,有許多無法切割的問題,當發生問題時,需要跨領域人士來處理。然而,跨領域工作窒礙難行的原因之一,便是出自於現行無相關的法律規章,即便有對應的法律與相關文獻,也成效不彰,不一定能被第一線動保專員或社工師知曉。

關於法律面,陳懷恩在演講中不時提及法律對於動物的保障,以及現行法律闕漏,造成社工、獸醫、飼主的難題。以家庭暴力與動物虐待的議題為例,美國現行法案規定農政部門家暴發生時,必須對家庭中的動物採取一些措施,如與家暴受害者一同被安置等;反觀台灣的安置機構禁止寵物進入,這可能會讓家中的寵物無法被保護,降低受害者願意被安置的意願。

除此之外,陳懷恩也藉此演講主題,說明應有情緒支持動物專法的訂定。國外有協助治療情緒性疾患的情緒支持動物,也有醫師能開立相對應的處方簽,但台灣卻沒有相關的專法,可能導致在國外接受情緒支持動物治療的患者,回到台灣後面臨問題,例如台灣商家因無相關案例,而無法讓伴侶型輔助動物進入店內,甚至被他人不友善對待等。

陳懷恩指出,台灣近年仍有與動物福利相關的質詢與議案,如民國105年立法院質詢衛福部與農委會動物虐待與家庭暴力相關事項,亦有收到回函及研擬方針,雖然這份文書已回給下游單位,但卻少有第一線人員知道這份文件。從此可知,就算是有法源或書面記載,仍然需要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員積極合作。

往人與動物共好的方向前進,或許是現代社會的願景,憑藉各式倡議、發聲、政府監督,都有機會讓世界變成更好的樣貌。儘管台灣已有《動物保護法》存在,但從陳懷恩提出的諸多面向來看,不論於社會層面,或是家庭層面,這些忠心陪伴飼主的動物們,牠們需要的對待與保障,都還有很多進步空間。

或許不是家家有寵物,但是寵物往往是家的一份子;對飼主而言,寵物陪伴他們走過很重要的一段時光,而對寵物來說,主人陪伴了他們一輩子。如何達成人與寵物共好的未來,似乎是每個人都值得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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