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國神醫」林聖章涉詐健保 二審逆轉改判無罪

長期擔任台灣奧運、亞運中華隊隊醫,曾為戴資穎、郭婞淳等名將診療的醫師林聖章,被譽為「護國神醫」,去年爆出其診所涉嫌讓陳姓護理師非法看診,詐領健保費,一審依違反《醫師法》裁定二人有罪,今二審宣判大逆轉,依罪證不足,改判無罪。全案仍可再上訴。

長期擔任台灣奧亞運中華隊醫的林聖章被譽為「護國神醫」,但其診所卻涉讓陳姓護理師詐領健保費,一審遭依違反醫師法判林男10月、陳女7月,二審依罪證不足改判無罪。圖為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外觀。(中央社資料照)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認為林聖章及陳姓護理師詐領健保費罪證不足,改判無罪。(中央社資料照)

一審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2人均否認犯行,陳女辯稱自己兼任個案管理師及減重課小隊長,業務需要在診所替病患做營養諮詢或檢傷分類,且在診所都是穿護理師粉紅色上衣,並未穿過類似醫師的白袍,不論是穿著或工作內容,都不會讓人誤會是醫師。

不過,看診病患遭傳喚時,作證稱自己僅有第一次看診是男醫生,後來回診都是由陳女看診開藥,也有其他病患指認看到陳女穿著類似醫生白袍。法官據此認定,就一般民眾認知,會覺得坐在電腦前就是醫生,且多由陳女問診、開藥。

法官審理後,認定陳女自民國103年4月至104年12月非法看診,時間長達1年8個月,看診病患7名(次數約百次),詐得醫療費用新台幣2萬8409元,因此依違反醫師法各判處林男和陳女有期徒刑10月和7月。

不過,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發現原審傳喚的「看診病患」是診所另開辦的自費減重課程學員,且證述時距離被問及事情已達8至9年,產生證詞前後不一情形,因此難以認定作為犯罪事實依據。且林聖章受正規醫學教育並執業多年,有相當社會地位收入頗豐,應不至於不顧聲譽鋌而走險。合議庭審結,今天上午依檢方舉證不足,改判2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林聖章在高雄開設診所,但他卻涉指示陳女替病患看診開藥,並在電子病歷記載病患姓名、就醫日期、疾病名稱及開立藥物品名等資料,同時假冒具合格醫師資格者記錄看診結果,再藉此申報健保費用,總計申報2萬8409元。

編輯:秦穎雯